三茅HR联盟 下午茶时间,请听题:
【案例详情】
费某与公司签订3年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正式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需要提前30日通知公司,否则要承担用人单位的赔偿等,1年后,费某向领导短信提出辞职后就与通信公司失去联系,再无音信,一直未再到公司办离职手续。
问:员工不辞而别,用人单位别无他法吗?
A:企业接受损失并重新招聘、培训岗位
B:依照劳动合同向劳动者追究损失赔偿
C:向公安局报案人口失踪
D:请陈述自己的观点
xiaoying2406 2021-09-27 14:53 回复 赞(0) 61楼
B
阿斯克勒皮俄斯43386 2021-09-27 14:48 回复 赞(0) 58楼
gege225646300 2021-09-27 14:46 回复 赞(0) 57楼
D(1)一般我们会先按公司催到岗程序走,同时联系员工预留的紧急联系人;
(2)如果员工是故意无故消失,则先按旷工处理;
(3)连续旷工天数达到3天以上,按企业规章中严重违反辞退;
(4)辞退后走法律程序追究员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