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因为规模很小,女员工就两名。我和一个现任领导。去年现任领导在政策下生了二胎。说实话,老板不是很高兴她生二胎,但是国家政策在这也没办法。一切产假、津贴都是按照国家正常程序走的。产前产后共休息了三个月,也有一年的哺乳假。
但是,我们这个领导自己没有以身作则,从怀孕到生小孩回来上班就一直不在状态。每天上午十点半左右才到公司,下午四点多就走了。后来被老板发现后稍好点,上午还是十点多才来,下午提前半小时下班。
认真看了下我们公司制度,对婚假、丧假、病假、产假之类的假期没有提及,我觉得这是很大一个漏洞。感觉就是凭老板的心情来定夺。我认为这些东西都应该详细的写在公司制度上,让员工认真了解。以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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