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又签订返聘协议的,不再适用劳动合同法,其与单位存在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认定条件来认定工伤。
如果单位与该员工签订的返聘协议合法有效,那么双方所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为雇佣关系,双方发生异议应适用于民事法律。从实践操作上来看,退休返聘人员发生伤害,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处理。
因此,有条件的聘用单位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为聘请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购买聘期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减少用人单位用工成本支出,避免法律风险。
赞同
收藏
评论
分享
近24小时数据量增长最快的文章可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