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三期女员工的管理,之前从事过的单位以及现在就职的单位,都是比较合规。按照法律法规对三期女员工的要求实施。目前就职的单位,对于孕期女员工怀孕超8个月,对于安全及身体考虑,建议可以开始休假,休假期间按病假计发工资(病假工资根据入职年限不同计法不同),还是比较人性化。
但就是如此合规的公司,仍有三期女员工的管理问题。之前就有过入职3年以上的员工怀孕,怀孕开始,就开出医院诊断,需要保胎,不能上班,三个月过后稳定过后,上班期间也是消极怠工,隔三差五的请假,影响恶劣,不到8个月就又开始长期请病假。
后期,在产假期间,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同该员工解除了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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