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入职后,在试用期间发现此人并不适合该岗位,或者与团队很难融洽的玩耍。在部门负责人提出此项要求的时候,HR需要了解情况后,确实属实后,果断干预,速度办理。
当然,除了规章制度,还要有人情上的处理。首先要说明辞退理由,官方说法自然是不胜任,并举出其无法辩驳的例子。如果有数据证明最好,或者KPI的考核,白纸黑字能够非常好的证明你的不胜任。
而后就是跟员工的深入恳切的谈话了,再安抚了员工情绪后,更重要的是挽回公司乃至部门的企业形象,尽可能的帮助员工找到下家,或者作出其他安排,明确离职日期、薪资结算日期,发放日期,五险一金等处理的节点,让其安心。
最后才是手续的办理,当然手续必须有当事人的签字,这是必不可少的。签字了,其他的好说。
当然有碰到激烈的,直接扬言要仲裁的,那么请打开录音笔,拿好你的规章制度,有理有据的去辩驳,站在公司的立场去处理。
风险是双方的,规避风险不是在这一刻才做,而是在入职初期,甚至在邀约候选人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风险的规避,只有前期功夫做的扎实,才能在辞退时有理有据的说明,否则到处是风险,何来规避一说~
赞同
收藏
评论
分享
近24小时数据量增长最快的文章可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