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女员工三期及基本保障:怀孕期、生育期、脯乳期;用人单位不得在此三期内降低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怀孕期政策:怀孕7个月以上的员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怀孕女员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3、生育期政策:生育享有98天产假,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多生育一孩,增加15天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有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享有42天产假。(自2016年全面放开两孩政策,需根据所在地城市出台的法规政策,及时变更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4、哺乳期政策: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个小时哺乳时间。
应注意的是,用工单位要有完善的三期女员工管理制度,并在新员工入职时培训、告知到位。享有国家法定假期的同时,必须有相关的真实有效的证件作为三期女员工的证明,企业人力资源部需验明证件真伪并复印原件存档。孕期需提供结婚证及准生证,方可享有产前检查假期;产假及哺乳假需提供宝宝出生证。如员工不能按照规定出具相关的证件,将无权享有相关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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