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二胎,规定女员工可享受产假158-180天,经和当地计生办咨询后,明确难产假和多胞胎假不包含在158-180天中。
个人觉得公司目前三期女员工管理存在风险的地方:
1、公司5月出了新规定正常产假从原来的98天延长至158天,但此规定只是公司领导的邮件答复,且领导要求该规定暂不正式发文和公示全体员工,仅在有员工来咨询时进行答疑。
2、女员工产假期间不发放工资,只给申领生育保险待遇,超出可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天数再予以发放生育补助工资。
3、财务部门出于工作需要,孕期和哺乳期的女员工有时也会安排加班,一般都要加班到晚上。
4、女员工入职培训时,未将三期员工管理办法培训到位。处于有员工咨询,再进行答疑的状态。
公司产检假,流产假的相关规定比较完整。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享有1小时的哺乳假,但是公司搬迁到新区交通不便,员工每日要依靠公司的班车上下班,所以1小时的哺乳假基本失去意义了。
公司基本不存在要辞退孕期、产期女员工的现象,我入职一年了还没碰到过。比较麻烦的是哺乳期女员工,结束产假回公司上班后,容易出现以下情况:
1、一岗两人。这种情况一般会重新调整部门内分工,确保两人都有事可做,不会轻易辞退。
2、工作懈怠,经常请假。这种情况需要找员工谈谈,看在家照顾孩子和上班之间的平衡员工是否可以把握。如果两者间冲突很大且影响到工作,建议员工结合自身情况考虑,如能调岗,做调岗处理,如没有合适的岗位可调,则说服员工自己辞职。
3、连续三个月业绩考核等硬性指标不通过。和员工面谈,说服其自己辞职。
另外,学习到一点:员工请产假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证件的,先按事假处理,并和员工说明清楚若上班销假后仍无法提供证明证件,则不能申领生育津贴和发放产假工资(以邮件通知的形式),不要在请产假一事上和员工僵持,让员工先休假,等销假时再依据具体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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