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限对竞业限制的一点疑惑
技术人员从公司跳槽至竞争对手企业的,因企业较大,产业较多,为了规避竞业限制,劳动合同可以签跟本身专业无关的行业和工作岗位,虽然每个月按时提交目前工作内容,来证明与之前公司所做工作完全不同,还能每月领导原公司每月发放的经济补偿金。但实际上,该技术人员仍然从事与以前一样的工作,还有可能将之前公司的一些技术带到现在公司,当然,为了工作需要和方便,可以换名字的,哈哈。这样一来,对原公司的利益造成多大损失无法估计,这样类似的事件不止一件。
想问,该如何规避这样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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