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处理办法,分终止和续订两种情况。
一、 终止
用人单位若要终止劳动合同弄,需事先与劳动者沟通,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的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医疗观察期间;
2. 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确定部分丧失或丧失劳动能力;
3.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并在医疗期内;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5. 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6. 工伤伤残等级为1-6级的员工,用人单位不得与其终止劳动合同。
二、 续订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与劳动者沟通,协商一致,即可续订。
续签劳动合同,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续签当事人是原劳动合同双方;
2. 续签劳动合同内容与原内容一致,主要是期限的变更;
3. 需经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续签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问题:
1. 不得约定试用期;
2. 对特殊岗位或特殊员工,应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矿井类职工,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8年;外籍工作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其就业许可证的期限)
3. 对于适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应经双方协商一致,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细节在上节课作业中已总结,此处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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