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本次课程学到以下几点:
1、《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
2、聘请退休员工不构成劳动关系,因此退休员工发生工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劳务关系下发生工伤,企业要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赔偿,该标准重于工伤赔偿标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
5、有条件的聘用单位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为聘请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购买聘期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减少用人单位用工成本支出,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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