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部》第三条规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2)计算方法:《劳部》第四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员工患病或非因负伤需要治疗时,我们有以下特别规定:
(1)须请病假:员工可以提前写病假单,因事情突发也可电话请病假,但都需要详细说明实
际情况并征得部门领导同意。病假期限一般每人一年不能超过30天,特别情况需要领导特别
批准。
(2)指定医院:目前公司在当地指定了三家病假期间员工就医的医院并签订了意向协议,另
外,如果员工在外地,也可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就医,不可在一般诊所或二甲以下医院就医,
否则,相关待遇将无法享受,且只能按事假处理。
(3)提供材料:医疗期满,员工需提供病历本、医生建议休息天数单据(须有医院公章)、
缴费单据等原件到HR部门,HR部门复印存档并按病假处理,否则按事假处理。当然,对员工
的病假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4)费用报销:不管是本地或外地门诊、住院等产生的费用,都会按照社保部门的医保规定
政策给予核算,一般由员工本人或其亲属给予办理,由于涉及提供的资料或流程比较多,特别
是到外地就医的,农村和城镇的办理又有区别,这些规定,全国各地又略有区别,这里就不再
叙述。
(5)优惠规定:公司在医疗期限方面会根据员工实际所需要的期限(以医院医生的建议为准
), 如果超出了法规规定的期限,公司也会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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