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职场新手,每天都关注打卡话题,分享牛人的成功经验,可是苦于自己没有实际的工作经历,一直没有机会发表自己的看法。今天打卡时看到打卡话题是“三期女职工那些事儿----员工怀孕后一直休病假,如何处理”,我当时眼前一亮,终于有机会发表自己的看法了,因为话题描述的情况和我们单位的情况很相似。
我们单位一员工怀孕8个月即去年11月份的时候,说自己身体不适需要回家休息,当时我们是按病假处理的,只发基本工资。今年2月1日顺产,到6月8日产假结束,9日正常上班,前几天我打电话和她沟通提醒她9日正常上班,可是她说孩子还小,需要喂奶,要延长上班时间,具体什么时候上班还不能确定。遇到这种情况,我觉得很棘手,因为自己的工作经历有限,我积极查阅相关文件,并向同行求教,初步有以下2个解决方案:
1、产假结束后,按事假处理,本人必须回来走事假审批手续,单位领导可以批或不批,如果领导不批,她本人又不来上班就按旷工处理 2、产假结束后,按事假处理,如果她本人不能回来走审批手续,就手写邮寄到单位。经过我们慎重考虑,觉得第一种方案欠妥,如果万一激化矛盾,会两败俱伤。所以我们采取了第二种方案。我们单位事假是不支付工资的,但是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有2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就相当于她每天出勤2小时,按2小时计算日工资,这样的话,她每个月拿到手的工资还有二百多元。她本人甚是高兴。
以上是我们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和哺乳期的处理方法,分享给各位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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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冥天使
说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