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针对本章学习内容,结合我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情况做了一个小结:
1、如果销售人员在工作时间应酬款待客人,因而醉酒身亡的,责任怎样界定?公司在赔偿方面怎样处理?
首先在工伤鉴定与处理工作中,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这个是根据当地劳动局的相关规定来的);
再来我们根据实际的问题来分析:
(一)销售人员在工作时间应酬客人,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需要回答两个问题:
第一这个工作时间应酬的客人是否是公司目前的客人?
第二,他在这个时间去是否有经过上级领导的同意?
如果这两个问题都是确定的“是”,那么公司为什么不能为员工申请认定工伤?一般原因有两个:
一个是员工本身不属于工伤的范畴,这个我觉得我们就没有必要去深纠了,按事故的实际情况该如何处理就可以了;
另一个是企业领导不愿意认定工伤,如果碰到这样的问题那我们就要分析一下了。
如果是因为企业领导思想认知方面,那这就是我们HR的工作了。工伤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处理好了对企业员工是一大鼓励,如果没有处理好,那么对企业的后期管理可以说是大隐患;现在很多的企业都在说企业文化、做企业文化,其实工伤处理的工作也是体现一个企业文化最关键之处。所以处理好工伤相关工作对HR来说也是很重要的。另外,企业每个月都在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发生保险后企业却不去主动鉴定,那么对企业来说缴纳的工伤保险又有何意义;所以做为HR来说,向企业领导把碰到工伤后分析清楚利弊那是很有其必要性的。
2、另一种情况是非工作时间,员工说上司口头通知自己去款待客人(没有任何实质文件),因而醉酒身亡的,责任怎样界定?公司在赔偿方面怎样处理?
出现了这一种情况是比较难以界定的,我觉得企业老板的态度在这个时候就很重要了,如果老板愿意为员工多考虑一些,愿意为员工申报那就没有什么问题。但如果老板不愿意为员工申报,员工也是可以自己申报的,可问题在取证这个方面就会有点难度了,不过有时候我们可以采取一些小技巧,比方说利用与自己要好的朋友或同事与上司打电话或是聊天的录音什么的,虽然在法律上有些时候录音不一定能使用为证据,但至少不会让自己太过于被动。
至于赔偿方面,我个人建议,如果能走工伤就按法律相关规定来,如果走不了,最好还是和公司和解,实在和解不了,那还是要有效的利用法律武器为自己多多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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