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第一份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想继续聘请该劳动者的,应当在原劳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医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赞同
收藏
评论
分享
近24小时数据量增长最快的文章可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