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H.R.这么多年,炒人与被炒的经历都有过,我觉得不管是炒人还是被炒都要做到问心无愧。 作为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管理人员,首先代表的是公司的利益,在与被动离职员工谈离职问题的时候,不能因为是老同事,而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其次,我所经历的某些公司,规章制度并不完善,在此情况下解聘一些本没有过错的员工时,要对这些员工充满同情,在个人能力所及范围内,能给予他们一些私人的关心与帮助就多给予一些,不要因为劳动关系解除了,就什么都不管了,给离职的员工一种被抛弃的感觉。以上两点可能会给人有冲突的印象,但是拿捏其分寸也是一种工作能力与为人处世方式方法的体现。我会尽力协助离职者做好其工作交接,解答其社会保险接续等相关问题,使之以一种愉悦的心情离开公司,在处理违约金的问题上,我会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给老板提出建议,为避免劳动纠纷尽可能的与离职员工做好沟通,体现出公司对离职员工的关照,当然主动辞职的员工我也会尽力挽留,在老板面前多谈他们的好处,避免局面僵化。 今年也有过两次被炒的经历,当然与第一次被炒相比情况大不相同,现在很多企业用人都很功利,他们并不是为了长期聘用你,只是为了让你去解决某一个问题,或者是让你去背一个黑锅,等你解决完问题了,没有利用价值了,也自然就要与你谈劝退了,与你的工作能力无关。作为行政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工作没有太多的技术含量,或者说老板认为你的工作没有太多的技术含量,他们会采用1-5个月换一个人的方法节约所谓的人力成本,不给你上保险,给你一个很长的试用期,然后在试用期结束前把你解聘,遇到这样的公司,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在做工作交接的时候,你不要抱有任何私心,做好自己该做的,不要让后面接手的人为难。希望你可以保留一切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证据(但是很难),作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依据,但是如果时间很短的话,很多人都会选择放弃,重新找工作。以后擦亮眼睛,别再让这些黑心的老板的花言巧语给迷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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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大卡
值得借鉴学习!不过亲,你的位置写错了,应该放到征文里面去!
光明使者2015
@大卡:就是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