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虽然不大,70号人左右。但公司成立已有三年时间,且之前的人事跟去年入职的同事签的合同都是一年期的,所有几年是一个大续签年,基本每个月都有几个。这个对我们人事而言是一个不小的挑战,要是这些续签的人都稳稳续签了还好,不然难免会照成一定的劳资纠纷,或者要求涨工资之类,要是员工直接甩膀子不干了,还要赶紧招到合适的人。
所以我们在去年年底就做好了续签计划,就怕今年有个万一。但万一还是接二连三的来了。我们原本订的续签是合同到期前提前2个月提醒人事,人事跟用人部门确认此人是否进行续签。如果续签则提前一个半月跟次人确认他是否有意愿续签,有则提前一个月续签,如果有相关要求,这多提前的这15天则可以用来协调相关问题。如果不续签,则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一个月出具不在续签通知。按照正常的流程走,每次续签应该都是给我们留下了足个的时间的。
今年7月23日有一位同事合同到期,但他出差在外地,已经一个多月,而且因为公司的原因,导致无法确认他回来的时间。但我们还是按照正常的流程来办,公司同意原工资续签。我们把合同和续签通知快递给该同事,也发送了续签通知邮件,其本人也电话和邮件同意续签。但实际上其本人一直不肯讲续签的合同签好寄回来,人事催他,他也不说其他原因,就说有几个条款不明白,希望回去当面签(其实我们知道他想涨工资,但就是不说出来,想拖延时间过合同前线)。因为一开始我们缺乏相关经验和风险意识,就和他这么耗着,而且他那边领导说月底能及时回来。结果意外来了,合同到期后回不来,最终拖了超过半个月了。这时我们老大急了,赶紧问律师怎么办,还好律师说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续签就没有问题。这时赶紧请公司领导协调,让其立刻回苏州,要么续签,要么辞职。回来后员工决定辞职。
可是这个时候问题又来了,我们社保时年申报单位,每月14号生成计划,15号扣费,可是此员工回来时已经14号,我们之前也没有给他办退工,也没有给他办续签。所以就是说虽然他合同到期,但我们没退工,且已经14号了生成社保扣费计划了,我们想退工也退不了。这是去社保局询问对策,人家让我们跟他续签一个月,下个月时在退工退保。回来后又与此员工商量续签一个月,还好此员工答应了,要是不答应,社保那边又要麻烦一大圈。、
吸取了这次的教训之后,我们梳理了应对这种续签问题的办法,尽量减少公司的风险。
到8月份的时候又出现一个这样的情况,这次我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他还不续签,我们直接给他签收一个已经签收人事行政部的续签通知(以免他耍赖说我们没有给他续签通知),而且也邮件再次通知他说已经提前到多少天通知其续签,现规定他提前多少天来人事行政部续签,如果不来到合同到期时就按离职办理退工处理。后来那个员工乖乖的来续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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