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印象中,似乎外资企业更加注重人权,然而当我们真正的去了解过外国本土的企业时,你会发现那是非常残酷的。国外的本土公司似乎都有这么一种现象:干得好就升职,加薪,干不好就走人。
在本案例中,企业虽然是外企,然而却没有传统的外企文化氛围,最起码的是,员工都不知道会有上述的潜规则;员工知道的就是,我走人的同时还能得到一些物质金钱上的补偿,当然有恃无恐。“员工酒后上班,跟客户打了起来,然后以受伤为由,开了假条请病假不上班”这已经是非常恶劣的渎职行为了。
如何处理这名员工
1.乱世可用重典
在本次事件中,由于员工过失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且事后处理方式不当,造成客户流失和公司的信誉受损,将其清退。由于系其本人原因,公司不予赔偿。
解析:这种方法最好先不要在公司里面公开使用,先和肇事员工进行沟通协商,如其最后妥协接受清退或接受拿赔偿金清退,均达到预期目的。在清退之后,在公司内公开此条例。如坚决不同意,可参考第二种方法。
2.小火慢炖
直接在公司内宣布此件事的肇事者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对其进行严重警告,如再次发生,公司将视其自动离职,员工将不能获得公司内的一切补偿。
解析:这种方法是慢慢来,一步一步的完善公司未尝存在过的条例,为以后做铺垫。至于假条的事,员工确属于因公负伤,一切按照正规程序来就行。
面对以上情况,人资部门应该怎么样开展工作,改变现状?
公司的条例,规定是有了,可是分公司之间也需要自己的一些小规矩,对于这些小规矩,只要不会影响到总公司的总体格局和规划,总公司是不会过分干预的,说不定还会因此升职。建议使用一些小方法,现在情况有些严重,也只能哪儿漏水补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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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世镜
爱憎分明。
书友牧三
@世镜:我觉得公司内部一定要有规范的制度才行,然后再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微调来符合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