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三月十八日,早晨我去上班的时候,到了公司以后刚进门,还没有到办公室,门卫值班人员就对我说:许总,这个女的来找您有点事情。我说:人呢?门岗值班人员说:就是这位女士。我看了看,不认识,就问她:您找我有事吗?那个女的看见我就对我说:您是许总吧?我说:不客气,您是?她说:我是孙中华的妹妹,我哥昨晚他在下班回家的途中骑电动车摔倒了,来让您给他报工伤,现在他本人在医院里。注:孙中华与我公司已签约了长期雇佣的劳动合同的,现在是成品库一名辅助工。
我把她请到办公室,让她详细说说事情发生的所有经过:据她描述:他哥在三月十七日下午下班时,由于是晚下雨路滑,十点左右在下班途中因避让对面的一辆车辆,从小河边摔倒了,搞成左腿摔成粉碎性骨折。注:成品库如果客户需要,需要在十点前把客户需要的产品送到客户那里去的。
我和她一起到医院看了孙中华,又详细问了当事人当时发生的实际情况,孙中华也如实的把当时发生的情况说了一遍。于是,我问他:你当时报警了没有?他说没有。我又问:是否有与你没有任何关系的至少两人以上证人,来证明你所说的是事实?他说也没有。我说那就有点不好办了,可能工伤报不了,即使上报了,社保也很难认定的。他说我是因为在工作时上下班的途中受的伤,就是工伤呀?我对他说:你先自费治疗吧,我去给你报报试试看吧,如果工伤能够认定下来,所有的费用公司都可以解决的。
于是,我亲自给他报了工伤认定申请,结果如我所料:两样证明必须具备一样方可认定,社保局不予认可;孙中华去了当地街道劳务纠纷处理中心把我们给举报了,这个案子也是由我亲自出面去和他们据理力争,最后,我们胜了。出于非工伤,我替他申请了工作岗位保留的申请,也替他申请了相关的非工伤补贴待遇,当事人也很高兴的接受了。这个事情就这样结束了。
通过这件事情,我知道人力资源在企业了的重要性。但是,台州企业老板对这工作重视度几乎是个零,需要的时候,吩咐你去做,不需要的时候,就根本不理你,他觉得一切都无所谓,有钱就可以摆平一切。哎,真的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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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kittyhuang
我之前上班途中为了避让一摩托车摔倒了,后来回到公司才想到也许可以报工伤,但是由于没有照相,人证的,所以就算了,只是下次就要学会如何处理了
3楼 带你去海边
不是吧,这个可以申报工伤的呀,要举证?如果说,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尤其是夜班,黑布隆冬的,出了交通事故,要人证?可能在作者所在地是那么严格吧,在我们这地是能通过工伤认定的。不管怎样,作者能够帮助员工解决一些困难,已经很不错了,如果这篇文章投稿的话,我会投你1票以示支持
2楼 默行
上下班路上属于工伤范围内的受伤,确实由于证人方面取证存在问题,这方面需要跟员工解释,你的确处理的很好,现在即便不是台商,我们企业也很不重视hr,同感~~
13楼 文韬
工伤是需要鉴定的,并不是公司的领导说的算。对于公司职工来说,他们永远处于底层、弱者。在没有办法申报的情况,一定要做好人性化帮助,这也就是对伤者最大的安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