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出来工作后,在民营企业做HR,在第一家公司做了两个多月,公司根本没有和任何员工签合同,当时也觉得见怪不怪,觉得课本写的和现实写照不一样吧。社保,当时是自愿购买,老板算是有些人情味,或许预知企业要倒闭,所以给一家劳务公司帮我们买了社保,倒闭后,我们这些买了社保的人比其他人多了些赔偿,其他员工领完工资就完了,我们有额外的几百块,毕竟当年8月参保9月就倒了,能赔偿一些算是命好的了。
在现在这家企业也快两年了,我也是今年一月才参保的,在这里,我们都是选择自愿参保或者自愿放弃,而且交的钱还不是按照社保局的方案来交的,比如今年7月社保基数最低的调到1880.7,实际上个人要交207元左右,企业实际上要帮交585.1元的,总额是792.1元。但是我司是个人交总额的一半,公司只帮交总额的一半。而且为了节约成本(人员流动率比较大),合同都是转正后签的,因为入职就签的话,不知道要浪费多少纸张。作为这家民营企业的HR,真的觉得有些痛苦。当然,还是有小部分员工购买了社保。
我想说的是,劳动法目前并没有完全嵌入企业管理中,尤其是民营企业。民营企业的老板常常走的是法律的擦边球,利润最大化就从这个方面考虑了。
在我司,对三期妇女的保护并没有,所谓的休产假是不能带薪休假的,病假、婚嫁、丧假都是无薪假,国庆节并没有按照国家节日放假三天,正常出勤的也没有按照300%的待遇来支付;每周上班不超过40小时这点也没有做到,也没有相应的待遇来支付……我司就是一个典型的不遵照劳动法来管理的民营企业,为何这样的企业没有被查封或是勒令停产或者罚款呢,是当地的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我个人认为现在的广西就像初期的广东,在追求工业化时,大量招商引资,不会追究不过分违反劳动法的企业。现在的广东工业发达,企业遍地开花了,人员也不够用,在这个时候,广东那里就把企业规范化管理,查封一些不守法的企业,或者实行罚款,限时整改。我们广西呢,现在工业发展刚起步,也在大量的招商引资,只要没有员工去举报企业或者企业中不出什么大事,都是可以平平过的。所以,我们这些HR服务于这样的企业,也很纠结。
换位思考,国营企业都是遵循劳动法来运营企业的,可是有很多企业就倒闭了;一些遵照劳动法规来运作的企业,也因为成本高而停产甚至倒闭了。这说明了什么了。当然,同样有很多遵循劳动法的企业运作得好。
有个别员工告了企业,只是这位员工有可能获得赔偿,企业同样照常运作,这又说明了什么呢。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企业打擦边球,才能维系得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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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yan宸熙
其实现在的很多民营企业都是这个样子啊!利润最大化就好!其他的,只要不是特别违背劳动法,就得过且过了!这个就要靠HR的功力了!多和老板沟通,讲明严重性!听多了,总会有改变的!共勉……
安花沐雪
@yan宸熙:老板都是不来公司的,一年来个两三次,权利都给了总经理来管了。总经理还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出身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