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事情经历过了,就有经验,下一次遇到就知道该如何去应对,对劳动纠纷也是一样的道理。常说要感谢那些伤害你的人,他们让你坚强,刚刚做人事的,也要感谢那些难搞的员工,他们让你在HR道路上越来越游刃有余。
2013年是我第一年当经理,除了以前做过的培训,所有的问题都是第一次遇见,心里也是很没底的,每次遇到新的问题,我就硬着头皮去问资深的HR同行,或上网查找如何应对的方法,再不行就咨询法律顾问,每遇到一个新的问题我就记录下来,作为案例。如此不断总结,不断积累,就不再害怕出现类似的问题了。
现在与大家分享下去年遇到的几个比较棘手的问题:
案例一:实习生出现工伤要求工伤待遇的问题
我们公司用工一大部分是未毕业的学生,按照劳动法规,实习生是签订实习协议,不应该签订劳动合同的,他们在公司属于实习。但是我接手之前有一批实习生签了劳动合同,并且在这一批人里王某发生了工伤,花了4000多块医药费,公司承担,我们走了意外险,工伤评级下来的话有9级。但是这个员工比较精明,问我们要了劳动合同,去社保局申请了仲裁,要求按照工伤待遇给,连三个一次性加误工费总共有14万多,是笔不小的数目。拿到仲裁书后,的确比较头疼,因为确实签了劳动合同,要想打赢官司很难。但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们把他们这一批学生过来时签订的实习协议拿出来,举证证明他不是正式的工人,在发生工伤时依旧是一个实习生的身份,在第一次仲裁时把工伤科没有及时将工伤认定书传达到公司为理由先中止了仲裁,退后60天,其实这是一步险棋,因为真的要仲裁的,凭借一纸合同,我们就没话说了。虽然我自己心里面一直认为实习生的身份是个既定事实,可是这也只是一厢情愿了。在随后的60天里,我们只好跟员工打心理战,依旧以实习生的身份跟他谈判,最后员工也不希望一直拖着不解决,也拿不到钱,最后以5万块了结此事。
总结:如果你们单位用实习生,一定不要签订劳动合同,要签实习协议,并且约定好只能保强制意外险。等实习期满再将劳动合同补上。实习协议一定要保存好,并且在处理此类问题上面,一定要把握好员工的心理,其实这个员工岗位挺不错的,腿伤也并不严重,医药费也就花了4000多而已,公司也都承担了,意外险赔下来也有三四万,但是现在有很多无良律师,打着为员工权益着想的幌子主动找上那些工伤的员工,帮他们打官司然后分成,其实正规的公司,该给员工的肯定会给的,如果确实公司想坑员工的钱,那律师也算做了点好事,但是有的问题公司和员工是可以协商好的,可以圆满解决,但是被他们一鼓动,说可以赔到多少巨款,员工往往会选择离职来仲裁什么的。
案例二:如何不让离职员工告要赔偿金
在奖惩制度没有颁布之前,车间领导总是开除员工很随意,不想要了就说你走吧,给个开除单就让员工去办离职手续,这种情况给我们做HR的带来很多麻烦,员工就要求要赔偿金,除非员工严重违反纪律才可以给予开除,并且违纪开除是不需要赔偿金的。虽然那些个领导也说这个员工不符合要求或者违纪,但是没有具体的证据,导致员工一旦上告,我们也拿不出确切的证据说他违纪。后来我就制定了员工奖惩制度,将所有违纪现象罗列进去,根据程度不同惩戒不同,并且每次奖惩都要有记录,员工要签字确认,遇到员工不服不肯签字的情况,要让至少4个证明人签字,这样即便员工不签字也生效的,前提是这个行为在惩戒的范畴内,有理有据,有书面记录,任凭员工怎么告都没有问题。
总结:要有制度,制度要公示,或培训即员工有知情权,其次违纪要有具体记录,并且员工本人要签字确认或4人以上的证明人证明。
其实,我们做HR的都希望和员工和谐相处,不想针锋相对。和谐相处的前提是要有完善的制度保障,但是往往在没有遇到具体的事情前,很多东西都想不全面,所以要感谢那些个难搞的员工,让我们的工作越来越完善,能以制度和标准流程去应对这些纠纷,而不是每次都要绞尽脑汁地去想对策。今天先写两个案例吧,以后遇到事情就写下来,跟大家分享,希望可以给没遇到这些事的童鞋一点小小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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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昆明梅子
嗯说的很多哦,在解决问题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