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发展,城镇化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物业管理方兴未艾,很多地产开发企业都拥有自己开发的商业物业、住宅物业随之成立配套的物业公司,也有很多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治理体系也在不断的完善,包括消防管理板块。
我今年兼管集团物业,对物业管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以前的物业管理相对简单,大多数与企业事业单位自管物业,称为后勤总务房管,包括家属楼的管理也一样,随着市场化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各种类型的业态,物权所属不断涌现,物业管理也是随着需求迅猛发展,逐步向着法制规范服务标准品质品牌前进,涌现了大批物业企业,有脱胎于地产企业的配套服务企业的,有企事业服务部门的,也有大批专业物业服务的,本土的、外资的、合资的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很多企业经营不规范,纠纷不断,中央电视台曾直播过中国科学院小区物业业主与物业公司、业委会、媒体调解人、法律人士、专业人士、主管部门等参与的当堂现场沟通解决问题的现场调节会,我们看到退休了的老专家业主委员会成员受到的委屈和付出,真有些心疼老人家,个别业主代表的蛮狠无知无情,物业公司的短板,主管部门的无力,非常现实和典型。我们在物业管理上借鉴学习了一些西方的管理模式,引入业主大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的管理模式,在我看来不算很成功。
西方的管理治理逻辑或者说理论就像他们的政治制度一样,讲究三权分立割裂对立,互相制衡。业主大会,业委会,物业公司,行业协会等等这种管理模式就是这种思路。我们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实践这种模式时乱象百出,治理无力,混乱不堪。在兰州本来治理管理的很好的小区,有了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完了,整天矛盾不断,纠纷纷纷,物业公司只有跑路,没有物业公司敢接手。还有央企地产的物业配套公司管理的小区,最后发展对立到物业费收不起,保安保洁薪资都发不出来,何谈服务。在兰州市修订物业管理条例时,我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一、照抄来的西式管理模式不适用我们,割裂对立就会有人专门恶意制造矛盾,想搞医闹一样,很多恶意操作的业主恰恰是不良业主不合规不守法者。
二、凸显的权利需要回归正态,以前我们称住户为居民,居住在这里,体现的是居住的权利和义务。而现在称业主凸显的是物权,显然身份地位发生了变化,是主人老板,这微妙的差异导致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个体权利利益往往就不会再服从集体利益集体权力,对他人权力利益的包容。无论如何居住的权利和义务使用权是最关键的,首先要保障的就是居住的权利和义务,而其次才是所有权物权,就像房住不炒的政治引领一样,谁也不否定物权,有民法典作保障,但是物业服务的本质是保障你的居住权优质的服务。你住在小区不是一个人,有自己的义务,服从管理。不能以物权抗衡管理,对抗服务和自己的义务。
三、 要发挥基层治理的力量,党对物业管理的领导作用不能缺失,对于业主组织的建设和管理要加强。形成主管部门,专业组织,行业协会,物业公司,基层组织的有效治理管理机构和协调机制。
这些建议引起了共鸣,获得了支持,得到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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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翊境
对这块不是很了解,仅仅停留在自己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