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个好东西,可以为所有肆无忌惮踩底线的人留个遮羞布:法律都不管的事儿,你们管得着吗?
我们常说古代十商九奸,那至少还有一个是好的,是忠厚的,但为何到了现代社会却会演变成劳资双方都要靠着法律来维持这些权利与义务了呢?我想答案只有一个:不奸想忠厚的人要么被淘汰了,要么还在贫穷困顿中挣扎。
作为HR最不喜欢的员工肯定是大牌业务人员或者核心技术人员,这两类人自恃有着客户和技术傍身的优势,基本上不会乐意被HR指东指西,而习惯于我行我素,要全世界来将就他们。所以HR对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就很有必要精通一下了。
中国人就业的习惯就是要留一手,要防着人,老板如此,领导们如此,HR如此,员工也是如此。
你要我不在同行业做,行,你给补偿,要不我就带着客户和技术跳槽去竞争对手那里……
你要我保守机密,还说这是基本就职业道德,那对不起,没有补偿金就没有道德,法律都不管这事儿……
我辛辛苦苦培养你成了高手了,成了精英了,最后你就是拿这个来要挟我的?要钱没有,你丫赶干出格的事儿,小心路上被车撞……
我培养的几个业务高手全TM的不是人,也没见亏待他们,就全带着客户和技术跑去死对头那里了,现在的人还真没道德……
我现在不光对竞争对手要防着,对客户要防着,对供应商要防着,对公司的员工也必须要防着,要不然谁知道会不会哪天这些家伙就吃碗面反碗底了……
法律是个好东西,是最后的底线,当我们的职业道德达不到道德的要求时,那就自觉运用法律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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