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烫伤自己,是她自己不小心造成的,显然后果自负; 2、躲到茶水间玩手机、吃零食,是否有证据,比如监控,或者目击证人,如果有,则属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可按公司制度规定进行相关处理;根据她的认错态度及后续的主动性,来决定是否留用,如果认错态度主动、兢兢业业做事,那我觉得她的疤痕痊愈后还是可以考虑恢复岗位的; 3、案例中公司决定开除,要做好证据、补偿等方面的准备,做好进行劳动仲裁的准备。其中包括:首先,公司对员工烫伤自己表示关心,公告每个员工倒开水时的安全事项,并在开水间张贴注意烫伤等警示牌;其次,公司须和该员工进行面对面的绩效沟通,告诉她上班期间去茶水间玩手机吃零食是违纪行为,作为前台,代表公司的对外对内形象,这样的言行举止对公司全体员工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因此公司决定要按制度处理,当然告诉员工,她也可以写出检讨,表明自己对这件事的想法及改进的决心。最后,公司对该员工进行违纪处理后,来3-6个月的观察考查期,静观其变。如果这些效果都不明显,那公司必须做出开除的准备,这是最坏的打算。 以上是自己的一点想法,若有不妥,欢迎沟通,此仅供参考。
1
1
3
分享
3楼 姬夜辉
非常棒,来看看
chunyh
@姬夜辉:谢谢鼓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