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类事情,本人已经多次经历,未来还将多次经历,现将处理程序简要说明如下: 1、关于法律条文的引用,各位前辈已经多次阐述,不在次引用。 2、旷工处理程序:我们的做法相对复杂,分三步走:第一步下达限期复工通知书要求复工;第二步限期内不复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下达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第三步,送达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办理社保、公积金、档案减少转移手续。 3、请假处理程序:主要判明是否小病大养、无病装病,真有病的,我们也没有好办法,最好还是养着,必须企业要讲究“以人为本”,不能搞“雪上加霜”、“伤口上撒盐”等行为,人心都是肉长的,谁也可能会遇上。如果是装病或小病大养,建议严格请病假程序,我们的做法是:第一次请病假,迅速同意,但不能超过15天,15天内单位慰问、探视员工,送温暖,落实员工得病情况;连续第二次请病假,请提供上一次请假治理的证据,如住院证明、医院费用单、大夫建议等,特别是费用收据和清单,若不提供则视同无病处理,若不提供也不上班,就按旷工处理程序走。 4、有关注意事项:下达限期复工通知书和送达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我们一定要做,就是收集证据的过程。先送达员工或员工同住的近亲属;联系不上或本人及亲属拒收的,发邮政快件,快件上标明内有什么材料;快件拒收的,登地市级以上报纸公告。这3个程序必须走,且一步跟一步。 5、送达时,尽量与职工好言交流,帮助员工领取失业金、转移档案等,毕竟同事一场,这点嫌人情的事,单位还是应该做的。 6、肯定的说一句:在单位网站公示不会起到送达的作用,最多起到警示员工作用,解除合同决定必须送达,否则视为未解除,可能会面临一定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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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要做评论区最靓的仔
很有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