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期话题:一个员工应该属于长期请病假类型,公司需要解除劳动合同,一个员工属于长期旷工,公司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这两名员工同属于工程部门,因部门效益不好,但一个请病假,一个直接旷工失联。请假的员工比直接旷工的员工更聪明,更懂法,公司解除合同更难处理一些。 不同问题,解决发放不一样。 对于长期请病假的员工,首先需要弄明白他请的是什么类型的病假,公司可以指定医院让他本人去做医疗检查报告。一、如果病情不属实,1.是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处罚并告知其欺骗公司的事实,扣除虚报病假期间多发放的工资;2.公司可以通知他立即上班,如不按通知日期上班,即日起公司对其将按旷工处理;二、如果病情属实,则查看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及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实际工作年限 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㈠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㈡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他请的病假已经超过规定的医疗期,公司根据其病情给予安排可以胜任的工作岗位,如果本人仍不能胜任新安排的岗位工作或不同意上班,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旷工的员工,公司首先要收集其旷工的证据;其次对旷工失联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填写的紧急联系人及家庭住址发挂号信,告知其旷工的事实及到公司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第三就是公司范围公示该名员工旷工,公司和其解除劳动合同,下来公司再在地方报纸登报公示与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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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宁静
很实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