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结婚啦,要结婚啦!“
当香烟遇上火柴,就注定会两败俱伤。当迅速发展的公司遇上社会经济,马上就会一见钟情,但是这场相遇,需要劳动法这个”媒人“来制造。
劳动法怎么当起媒人来了呢?其实这也很合情合理的,下面就让我来为大家说这个情讲这个理。
首先来看看这神圣的媒人到底来自何方,让我揭开它神秘的面纱。
18世纪末~19世纪初,随着西方各国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逐步兴起,工人阶级强烈要求废除原有的“工人法规”,颁布缩短工作日的法律;要求增加工资、禁止使用童工、对女工及未成年工给予特殊保护以及实现社会保险等。资产阶级政府迫于上述情况,制定了限制工作时间的法规,这个时候,劳动法诞生了。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从狭义上讲,我国《劳动法》是指1994年7月5日八届人大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从广义上讲,《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以及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相隧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随着时间的推移,劳动法慢慢地长大成人,它多么的无私,为很多闹矛盾的人解决了问题,看着他们和好,它就站在旁边欣慰地笑着。慢慢地,它变得成熟了,被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担任着很重要的职务。
在这里, 我想特别强调一点,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一条中,写到“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把这一条放在第一位,可见国家是多么希望劳动法可以很好地发挥其作用,来达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的目的。既然如此,公司就该做个“好男人”,不负劳动法的期望,豪迈地把社会经济这个“好女人”娶回家。
劳动法是公司的必备之法,如果公司领导和员工能够友好地相处的话,公司就可以跟社会经济“结为夫妻”了。可不是嘛,公司迅速发展,社会经济肯定也跟着发展,就像“夫唱妇随”。
但是,目前有些公司的劳动法实施现状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我想用一个字来概括,“私”。
为什么这么说呢? 原因在领导和员工身上。
1.
领导自身的原因。
既然劳动法是公司不可或缺的法律,那么它就必须要有很严格完备的条文规定和严谨的执行程序,这样才能更好保障领导和员工的关系和畅,但是有些公司的领导擅自更改劳动法或无视其中的一些条文,剥削性地损害员工的合法权利。比如说,领导为了公司业绩,故意让员工在休息日加班,但却给予很少的加班费,这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第44条第二小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或者领导为了节省工资,让员工的试用期超过6个月,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1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领导为什么要这样做呢?都说职场上存在着很多利益关系,果然,离不开“私”。
2.
员工自身的原因。
很多时候,劳动法之所以遇到了实施的问题,原因会出现在员工身上。如果一个员工自身就不能够诚信地为公司效力,那么最后很有可能会造成对自己的损害。比如说,一个女员工隐瞒了在孕期的事实,在公司里表现得很正常,但是当她突然出现孕期事故的时候,却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3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从而把责任推到公司身上,诬陷公司强迫她在孕工作。这种行为令人发指,我想就因为一个“私”字,在孕工作,为的是工资,发生事故了,需要医疗费用,就把责任推到公司身上,要求赔偿。围着金钱的中轴转,归根到底,就是人心的“自私”了。
公司一出现问题了,公司经济状况肯定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如果众多公司状况不好了,社会经济当然也会受到影响。看来,劳动法这个“媒人”,还真的是不好当啊!
不过,还是得要让它当好。想办法让它当好,我们可都想着喝喜酒呢!
怎么当好呢?
解铃还需系铃人。当然得从领导和员工身上着手。一个“私”字千百祸!
如果领导和员工都能够树立自己的威严,提高自身的诚信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所有的条律做事,尽好各自的责任,友好地相处,把根本利益放在公司上,不贪谋不合法的利益,那么,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缠了。想一想,这些说的简单,但是,你做到了吗?
我们都希望劳动法可以当个媒人,而且当个好媒人,这样公司和社会经济就可以结个好婚,都能够迅速发展,共同进步。不过呢,如果公司领导和员工都“私”心不改的话,那公司与社会经济这婚可就结不成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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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孔祥璐
这比喻很形象,支持,第15票,欢迎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