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一个员工是25年6月30号离职,离职前都正常出勤,6月1、2号正常休端午节假期,这样的话,6月计薪天数应该是多少呢?算薪的时候,出勤天数=工作日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这个法定节假日天数,是指的法定三倍的天数,还是按完整的节假日天数呢?麻烦各位老师了!
员工全月正常出勤,正常休法定假,你还算啥工资,直接发全薪就行了啊!
你的意思是全勤基础上再多给发3.5天工资(年假未休,但是双方同意按100%发)?
那就按大家都一样的应出勤天数20+3.5天就行了,这样才能保证大家的日薪计算方法一致:工资/应出勤天数20。
你给单独弄个21天,那他日薪的算法就应该工资/应出勤天数21。反而不一致了。
出勤正常,正常发一个月工资,至于3.5天年假,员工未休,要折算成工资吗?按照年假折算工资计算方法。
如果30号那天上到下班,那不就刚好6月是全勤,按理是正常发一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