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一个HR,一个内陆欠发达地区的HR,我真不知该如何在良心与现实之间游走。
首先,我必须承认我是一个员工。
那么身为一个员工,我应该考虑自己的利益。
其次,我是一个HR。
那么身为HR,我也必须考虑公司的利益。
当违法成本小于守法成本时,各位HR是怎样做的呢?
当劳动监察力度小的时候,我们又当如何落实劳动法呢?
同样,真正不打折扣完全落实劳动法的企业又有多少呢??
法律需要监管,而执行需要监督
有人会不屑一顾的说“可以维权嘛,是他自己不愿意”
劳动维权有章可循,但是成本呢?大多数的打工者是支付不起这样的成本的。
而且劳动力市场是买方市场,不要提用工荒,那是产业结构的问题,不加讨论。
综上所述,这是一个恶性循环,打工者找工作不易,企业违法成本小依然能招到人,劳动监察主动性?维权成本过高。
这些导致劳动法如此美好,但与我何干??
劳动者维权成******降低,鼓励劳动者维权,监督执法,监管部门才有压力依法办事,维护劳动法的尊严。
小企业成本会上升,但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建立良好的创业环境可以通过其他手段去降低他们的经营压力。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仅在当地环境中,只希望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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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0匹l夫0
说得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