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人这个话题在HR界是很常见的了,炒人的理由很多:项目结束不再需要这些员工、员工经常违纪、表现不佳、工作中出现重大疏漏、企业精简机构等等。
其实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不一定非要用到炒,或者说,不一定非要两败俱伤,窃以为,企业与员工之间,无论到什么时候都应该是双赢,这样的企业和员工关系才是能够让企业长存、让员工不断进步的关系。
对于前面提到的炒人理由,根据个人经验,提出一些处理技巧。
1、 项目结束,不再需要该项目员工。对于这种,其实是最好处理的一种,只要HR熟悉劳动合同法,就应该知道,有一种叫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东西,项目之初,在招用员工时候,就签订这样的劳动合同,待到项目结束,会给企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 经常违纪、表现不佳的员工。这种员工往往不涉及重大违纪,也就没有达到法定解除的情况,但是往往这些员工在企业里是不受欢迎的,对于这类员工,没必要主动地去开除员工,明智的做法是将员工边缘化,没有实质性的工作,没有任何存在感,可能是任何一个社会化的人都不能忍受的吧,不用你辞退,员工就会主动辞职的。
3、 工作中出现重大疏漏的员工。这类员工,往往是按照企业管理制度就可以辞退的人,但是这个过程,收集证据往往是最重要的,有理有据才能站得住脚。为了防止事后手忙脚乱,很多工作,事前HR就要做到位。比如制度的建立要经工会,经公示,经员工签字确认。比如员工违纪行为的确认,搜集有员工签字的证据等等,在此我就不再一一赘述。
4、 企业精简机构。这种辞退,做起来也不难,只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赔偿赔偿就可以了。
说起来容易,往往企业都是想要花最少的成本来解决问题,所以某些问题员工的赔偿问题往往是给企业惹上仲裁的最主要的因素。
从这些年的工作中得出的一条经验就是,大部分问题都是可以靠沟通解决的。而对于问题员工,我也是秉持着这一观点,当企业想要辞退一个员工时,先沟通,帮助员工做职业规划,给员工分析利弊,有可能的话,用企业或者HR自己的关系,帮助被辞退员工找到下一份工作,这样一来,百炼钢化为绕指柔,不但能够为企业节省一笔费用,还能够得到员工的感激,在这一层面,我们HR也做到了企业与员工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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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林登linden
思路很清晰。我觉得从企业的成就本角度,无非就是控制(甚至不收)补偿金,即让员工自动离职,主要是主动辞职。为达成这个目的,我们hr还需要从员工角度跟他们协商,帮他们分析职业发展及个人优势,还可以帮他们找工作。
10楼 志谦
依法依规是基础,共赢是根本,重点是有颗好心……
Anjinggirl
@志谦: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