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偶然的,做了人事,怀抱热血,激情澎湃……奈何一上来就碰到“好聚不好散”的难题。
新公司,科技行业、民营、成立不久,实力还算是雄厚。人员招聘上或多或少有些急进,当然,这是新创企业的通病,可以理解。具体形容么,据前任讲,不管什么猫,招进来再说,鱼龙混杂也是很当然的事情。
刚进来上班第四天,前任就拿着一份绩效考核表说要解雇一个人。哦,明白,多少有点考评含义在里面了。
顶着头皮上了,聊天,面谈,协商……嗬,意想不到的顺利呢。临办理离职又反悔。咋办?前任是雷厉风行的性子,已经因离职面谈闹崩了,唯我还顶着新人身份好声好气劝说。这回却不像之前那么好聊了,说还在试用期,声称咨询过专业人士,坚持要到试用期过后再走,要求所谓的入职等待费用,那是个什么鬼?还有,难道要等到转正前夕再行通知?算了,影响不好,也不愿意当着大伙的面让谁下不来台,争取了多3天工资,OK吧,行了;签字的时候又反悔了,说要多一个礼拜也就是7天的工资,这就争取不来了,一天一个样子,不知道一诺千金就罢了,你还将日新月异执行到底了?步步为营了还!那就没什么好谈了!想来认为脸面比不上几天工资重要,那就不要也无所谓。
其实走程序是没什么意思的。要不然为什么要先面谈先协商呢?
手里的绩效考核很明显夸大了,简单来说就是不止不合格,拿到这份绩效表,都不知道这人怎么可能会被录用进来。“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单纯的一张公司自己填的表格还是很难做到的,何况考核表居然没有员工签名!
“投鼠忌器”,却又必须劝走这只“老鼠”,实在是要费不少嘴皮。其实都明白,不就是钱的事儿嘛。别人的钱是这么好拿的吗?HR么,老板还有耐心的时候处理事情当然是你好说我也好说,但老板翻脸了,就必须要跟他站在同一个战线上。
员工也不工作了,天天拿着电话一会咨询某律师,一会咨询某仲裁的。终于耗了几天后,看没什么好赖的,办理了完离职手续,愤愤地走了,扬言“等着”,对了,居然还不忘记按个指纹考个勤。
事情完结,也算是可以让我安安心心了解新公司了。
哪知事情过了两个多月了,其他同事开始向我反映该员工最近经常骚扰他们,说找到更好的工作了,环境是多么多么好,待遇是多么多么高,领导是多么多么和善巴拉巴拉。看图片还真是高档写字楼呢,不过,这有什么,好东西说出来就变了味,何况是本人自己做了王婆呢。
一天看到QQ留言轰炸,说工资条给弄丢了,再给一份工资条。本来也没有什么大事,但出言不逊甚至咒骂,我是接受不能的。已经离职的员工,不欠薪不涉及到任何其他东西,有何好怕的。给你是情分,不给是本分,凭什么要给一个不是本公司的人公司的资料呢?这么闹还剩个什么情分?然终究是被他弄到电话,一通电话气势汹汹,说要去投诉要去告我不给工资条。问是什么原因,居然是觉得我们税扣得有问题,多扣了。一细问,说比约定的工资总额多给了几百块(事实上那是餐补),导致税多扣了,要把税补回去。既然这样,OK,那就把多发的几百退回给我。话音刚落,那边喋喋不休戛然而止。好吧,世界清静了。
这回,是真清静了。
本来,凡是跟钱扯上关系,必定嚷嚷不休。何况,什么事情又能跟钱没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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