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特别是制造业都会存在这种情况。 对于第一名请了病假的员工: 个人觉得有以下两种情况: 情况一:病假程序齐全 这种情况没办法,因为病假程序齐全,只能该干嘛干嘛,等病假到期了再说 第二种:病假程序不齐全 这种情况比较好办,因为病假流程没走完,站在企业的角度来说,可以按照旷工来走流程。首先,以书面的联系函告知员工,在3天(具体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而定)来公司补办完请假手续,如果3天内未来办理任何手续,企业将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损失。联系函的以快递的形式寄给员工常住地,为了以防万一,在快递的面单上写明是补办手续通知函之类的,并将面单留底。员工到期未来办理后,按照旷工的流程将手续走完。 对于第二名员工: 和上述第二种情况的处理方式大同小异。首先,以书面的联系函告知员工,因其未办理任何手续而直接未到公司上班,要求员工在3天(具体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而定)来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如果3天内未来办理任何手续,企业将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损失。联系函的以快递的形式寄给员工常住地,为了以防万一,在快递的面单上写明是通知函之类的,并将面单留底。员工到期未来办理后,按照旷工的流程将手续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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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要做评论区最靓的仔
很实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