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人社(ID:szrenshe)
家人们,周一好!
一大早人还没到工位
领导安排工作的电话
已经催命似地追过来了
还真是“只要你认真干活
有活领导第一个就能想到你”
这不,今天的主人公高女士
因为其他同事离职
被公司接连要求接手额外的工作
高女士认为自己已经“干不过来”
拒绝公司安排
结果因此被公司解雇了
这合法吗?
一起来看今天的“以案说法”
??????
人社君提醒
单方无偿解除劳动合同
是对劳动者最严重的惩戒措施
用人单位若以劳动者严重违纪为由
行使单方解除权,应当符合比例原则
——即劳动者的行为具有一定的严重性
达到了足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
面对公司人员调整、同事离职带来的
“工作量骤增”
员工有权基于真实的工作饱和状态说“不”
用人单位不得简单地以“拒绝工作安排”为由
开除行使正当权利的劳动者
内容来源:北京日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新华社
内容编辑:深圳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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