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份,公司陷入了劳动纠纷案件中,在寒冷的冬季,这场因未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的纠纷上升到老板与劳动行政部门的较量。
12月初,劳动监察大队收到了一份材料,里面有离职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一段录音,连续三年的工资支付凭证,投诉的内容是用人单位托欠其劳动报酬;12月中旬,有五个监察大队的领导到我们公司了解情况,并听了相关部门的解释;12月下旬,在问题没有任何进展的情况下,劳动监察的人再次来到公司调解。公司老板很生气,直接上去打了在前面说话的人,就这样,矛盾升级。
其实当时公司已经被投诉至少五六次了,都是因为不发工资。当时在那上班,只要老板看你不舒服了,你的工资基本就打折了,甚至为零。而我,主要的工作就是搞所谓的绩效,变法的扣员工钱。
话回到之前,老板在与劳动行政部门的人动过手后,接下来事情就更多了,不仅被扣留了几天(被打的人是政府里的一位老干部),还要求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了这个案件。
老板出来后莫名的就对我发火,虽然没有直接让让我走人,但态度已经表示对我很不耐烦了。后来才知道,原来员工提交的资料里藏着太多我的工作失误:
这位离职员工平时与我有交情,在职场中也教会了我许多东西。对于几十位员的工小单位,一些资料文档完全没有保密的概念,所以在她提出想拿离职报告看看时,我没有任何犹豫,在她拿走一段时间后重新交到我手里时,我完全没有想过再看一下,还继续忙自己的事。
这件事的最终结果是单位败诉,赔了钱,然后我也离职了。和那位离职员工断了联系。虽然事后她向我说了对不起,虽然仍有联系,可再也回不到以前的那种关系了。
职场不是讲感情的地方,即使自己没有计划升职加薪,但千万不要让所谓的友情或亲情降低做事的严谨性;
HR一定要懂法,一个没有法律概念的HR简直就是在走钢丝,一不小心,万丈深渊;
在求职时,通过发薪资的日子看企业,并决定自己要不要来。即使一份工作岗位再适合你,工资不到位都不行,抛开法律不谈,这是生活的保障,是基础;
作为HR,不要妄想通过不合规的操作满足老板对成本的压缩,就可以在某个单位安稳渡日,殊不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再者,绩效这玩意不是你想玩就能玩的,没有那个“货”,就不要随便说你在搞绩效
套用三茅handbook里的一句话:HR虽苦,但坚持很酷,大家加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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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有缘鱼
血的教训啊,值得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