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有一位员工入职时提交的离职证明被领导发现似乎有点问题:这离职证明上盖的公章是真实的,确实是上家公司的公章;但员工没有在这家公司真的上过班,因为这家公司其实是一家假装上班公司,此人向这家公司付费后,该公司为其出具了离职证明,但上面写的工作期限都是假的,这人没有真的在这家公司上过班,公司没有为其付薪和缴纳五险一金。
员工拒绝承认自己履历造假,但我们判断他确实是履历造假了。
领导问我,这样的离职证明算是真的吗?我也不好判断,想请教下各位HR。
离职证明没什么好异议的,上面一般加盖的都是公司的公章,有编号的,通过编号查询确认即可,还不放心的话可以要求对方另提供薪资证明,就依题主所说是真实情况的话,对方收钱哪怕敢给出具假的离职证明,那么薪资证明敢出么?这个可就不是简单的证明工作经历的问题了,而是涉及到该员工在其单位工作期间的收入证明了,有极大的反噬风险,一个整不好就得落得一个反手被索赔薪资的下场,应该没什么单位会傻到出具虚假薪资证明吧?
1、员工提供虚假离职证明,带来的一切问题,都是员工个人承担,企业没有对员工提供的信息进行甄别的义务,所以,原则上,只要员工提供了离职证明,那么公司就可以认为员工处于离职状态,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问题,企业都无需担责。
2、如果公司已经认定员工履历造假,离职证明造假,那么还会录用该员工吗?离职证明只有办理入职的时候才需要。
1、这属于造假,与上家单位未发生实质性的劳动关系,采用熟人借章伪造离职证明;
2、但是公司缺人或能满足公司岗位且能胜任,还想使用此人,对于以上问题可以忽略不记;
这种离职证明属于造假,因为工作经历不真实,即使公章是真的,但员工未实际任职属于欺诈行为,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
晕倒,没上班,没发薪,没缴纳五险一金,怎么证明建立过劳动关系???
没建立劳动关系,开什么离职证明,离职证明就是用来证明解除劳动关系的。
这种证明怎么可能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