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自来水公司对水管查漏工种实行量化考核制度,薪酬构成:底薪800元+考核奖模式,员工对底薪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提出异议,理由:水管查漏不同于其他计件工作岗位,如当月查找水管漏水点(点量)所得考核奖金额+800元底薪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就违法了,他要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并保留劳动仲裁的权利。求助各位大佬,这种说法正确吗?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5-05-15 09:42 回复 赞(2) 3楼
“如当月查找水管漏水点(点量)所得考核奖金额+800元底薪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就违法了”
如果达不到,公司就给补到最低工资标准,就不违法了。
或者基础工资设定为最低标准,查找点位的考核奖金低一点,坦诚的讲,工资过于低,也留不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