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戾 2025-04-14 10:28 回复 赞(1) 4楼
作为新入职人员,如果通过以上方式都无法确认之前的劳动合同形式,那么在处理食堂员工合同重签事宜上建议分三步来推进:首先核实用工性质,若员工为公司直接雇佣,应签订《劳动合同书》,明确岗位(如厨师、帮厨、保洁)、合同期限(建议首次签1-3年,含试用期)、工作地点(食堂具体地址)、薪酬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社保缴纳条款(必须包含五险)及双方权利义务;若此前通过劳务公司派遣,需联系外包单位确认派遣协议,避免重复用工。其次补充专项协议,因食堂岗位涉及食品安全,需同步签订《食品安全责任协议》,约定卫生操作规范、事故责任界定等;若接触公司财物(如食材采购款),可加签《廉洁承诺书》,防范贪腐风险。最后完善流程管理,因旧合同遗失,需在新合同中注明“双方确认此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无争议”,要求员工手写签字并按手印,同时收集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存档;建议采用当地人社局备案的标准合同模板,规避法律漏洞,合同一式两份,员工签收后公司留存至员工离职后至少两年。完成签订后,同步在考勤系统、工资表中规范用工记录,后续可建议公司建立电子合同管理系统,避免再次出现合同遗失问题。操作时若遇员工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应耐心解释,必要时咨询公司法律顾问或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确保用工合规。
小诸葛Jenny 2025-04-14 09:45 回复 赞(0) 1楼
工作了23年的员工,大概率是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两点判断下:
1、首先看年龄,是不是在退休年龄之前?
2、看薪酬福利发放形式,你们公司直接给交社保申报个税发工资吗?
如果以上两点的回答都是【是】,那么从实际用工来说就是劳动用工,要签署劳动合同,至于合同的期限就是无固定期限了,直至人员退休为止,至于退休后要不要继续用是另外一个问题。
但是这里又要考虑实际的问题,很多公司都是劳务用工来雇佣这些人的,签署劳务合同,可以节约企业成本,同时缴纳雇主责任险规避一些风险。劳务用工建议一年一签,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及时终止。
综上来说,希望能帮助你判断,再就是问问领导,领导总知道签署的什么合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