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下通知,要求无偿解除近两年年度绩效评估为B一下的员工,基地这边有一个生产员工连续两年都因为违纪被警告处分,绩效一个c一个B-,因为我做员工关系,上级要求我想办法无偿接触他的劳动关系,站在我的角度肯定是不能合法的解除,公司的制度也都表明了可以解除的情况,该员工肯定是不满足要求的,而且今年开年来工作态度也端正了一点,之前上级说过让我和生产的班长通气去解决这个事情。想求助一下大家,有什么好的办法尽可能能处理好这个事情?有一点借鉴的思路也可以
曾經以爲 2025-03-26 15:20 回复 赞(0) 6楼
这件事本身就是烫手山芋,领导要求核心就是通过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末位淘汰。那么未对“末位淘汰”就是考虑合法性问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末位淘汰制”并不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员工考核排名末位并不等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因此不能以此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2.如果公司强行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赔偿金通常是2N,即2倍的在职年限乘以月工资。3.即使员工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不能直接开除他们。正确的做法是先给予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员工在培训后或者调整岗位后仍然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还要给予经济补偿。4.如果一定要通过绩效考核结果辞退员工,需要清晰界定“退出”标准,做好绩效考核结果形成的各项台账资料并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进一步规范退出的情形。但这并不等同于简单的“末位淘汰”。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5-03-26 14:42 回复 赞(0) 5楼
1.与班长沟通下,是否有全退的可能性,可以在你们的权限内付出一点代价,比如离职日期延后,考勤松一点等等;
2.两次违纪是否构成了解除条件,要从违纪行为本身及警告的时间上去分析;
3.劝退不了、又无合法解除的条件,向领导汇报呗,或者冒着风险直接解除,或者降低要求协商解除,或者换个更有能力的人解决这个问题。
4.从绩效上,也很难合法解除,一是考核不胜任的需要培训或调岗,还不胜任的,可以解除,但也需要支付补偿金及代通知金。
枭戾 2025-03-26 13:28 回复 赞(0) 3楼
这种所谓的解除说白了就是辞退,而且属于典型的以胜任力不足的辞退,证据很重要,无论是仲裁也好民诉也罢,过往案例中基本上司方败诉的占到差不多八成左右,所以给出一些不太成熟的处理建议:
1、协商解除优先:主动与员工沟通,说明公司现状与绩效要求,协商支付 N 或 N+1 补偿金解除合同,避免法律风险。2、调岗调薪策略:依据劳动合同约定,将员工调至低要求岗位或调整薪资结构,若其主动离职则无需补偿。3、强化考核约束:明确设定短期改进目标,若仍不达标,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不胜任工作” 条款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4、违纪证据固化:梳理过往警告记录,若符合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如公司制度规定多次警告可解除),可依法解除。
注意事项:避免非正式施压或诱导离职,需保留书面证据(如绩效面谈记录、调岗通知)。若员工拒绝协商且无合法依据,建议按法律程序处理,宁支付补偿也不冒险违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