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生产经营及组织架构调整,部门撤销。公司给员工安排调岗,在薪资没有降低的情况下。人事多次与员工协商调岗,员工都不同意调整岗位。人事该如何说服其同意调岗?如果员工坚决不调到新岗位上班仍坚持在原岗位上班,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任何赔偿吗?
职场小马哥 2024-11-16 22:14 回复 赞(1) 4楼
我个人观点是此类情况下的解除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具体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仲裁部门(不排除合法的调岗,薪资福利不降低,岗位调整合理,新岗位员工不去,人力可以发通知要求员工报到,不报到就形成事实上的旷工,但公司要有合法的员工手册,旷工多长时间可以解除的,此类情况下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1.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部门撤销),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在员工坚决不同意调岗且无法继续在原岗位工作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通常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拒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