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机电设备公司的人事,公司有些员工平时工作不积极,很多个月的考核都不合格,公司想辞退他们,但老板觉得他们是老员工,毕竟也为公司效力多年,就只降薪未开除。在一次制度培训中,这些员工更是学习屡次旷会,且公然质疑公司制度和条例,制度考试也没有合格,公司给了他们补考机会仍然不合格,根据之前的公示通知,不合格的员工将予以开除。
我的问题是:因考试不合格而开除员工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该怎么跟老板解释?而且补考前已经公示通知:不及格的员工将开除,如果不开除,其他员工会不会更加有恃无恐呢?
艾米丽杨洁蓉 2014-06-23 11:44 回复 赞(0) 3楼
1、多个月考核不合格:适用不胜任解除,经公司培训和调整岗位后,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
2、屡次旷工:公司制度是否有规定严重旷工属严重违纪?有规定的话,适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未规定,先后发出《限期返回公司上班通知书》,逾期未规,再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劳动关系。
3、仅仅是制度考试不合格,不够充分,需多次进行培训,如果实在不行,也同样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才能解除劳动关系。
建议:
1、再次对该类员工进行规章制度的培训,注意培训过程中的沟通交流,要确保员工明白制度内容,再进行考试。
2、发出通知,表示员工学习态度良好诸如此类,公司决定再给予一次机会,防止员工觉得考试合不合格无所谓。
3、后期注意收集员工例如旷工等严重违纪的证据,采取相应的措施,尽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