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费基数
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以在5013元至25065元之间自主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5013元。
2、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渠道没有变化,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办理业务,所有渠道的缴费功能均拆分为人社险种专用和医保险种专用,缴费人需分别进入对应功能缴费。根据《天津市人社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5号)文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不允许跨年补缴。
如缴费人在不同的行政区办理人社、医保登记业务的,无法通过银行柜面缴费。
3、缴费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下同)社会保险费征期为自然月,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按季度或者按年,于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最后一日16时前完成申报缴费。
如遇特殊情况,缴费时间以对外发布的通知为准。请缴费人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缴费时间,避免逾期缴纳影响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