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办法》规定,广东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失业保险,符合条件也可以领取失业金。
适用对象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省从业的,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
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失业后,应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办理停止参保手续。
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失业的,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含省外户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1年,或者不满1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的:
①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因非因本人意愿原因被要求停产停业1个月及以上的,或者执照(许可证)被市场监管部门暂扣不少于30天或者吊销、注销的;
②所依托的灵活就业平台单位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破产或停业整顿的;
③所依托的灵活就业平台单位不再提供灵活就业岗位的;
④依托平台单位灵活就业的从业人员,被平台单位暂停服务资格连续30天及以上的;
⑤参保人因病或因伤无法从事灵活就业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因不可抗力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情形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就业需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