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
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②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③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南京失业金领取金额
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
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
但最高不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长
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确定,长缴长得。
缴费每满1年可以领取2个月,满10年可以领取20个月,满12年及以上可以领取24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