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2号)和安徽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调整相关政策规定,“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0%,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变化,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次月起调整”。
芜湖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已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实施执行新标准,调整后的新标准为每人每月1737元。
芜湖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参保缴费1年以上;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芜湖失业保险金申领渠道
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来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保卡或银行账户,无需本人到现场领取。
线下申领
可以去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线上申领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全国统一入口:si.12333.gov.cn。也可以通过“皖事通”APP线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