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则可以向户籍地或最后参保地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上海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本市自2023年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
第1-12个月支付标准为2175元/月;
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为1740元/月;
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1510元/月。
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单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如果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两年或不足两年的,可以申请继续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直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