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6910元。最低不应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为1910元;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为1640元。
缴存比例:5%≤单位和职工各自缴存比例≤12%
举个例子:
以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不超过26910元,最低缴存基数不低于1910元(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除外)来计算,公积金月缴存额最多不得超过6458.4元,最少不得低于191元,即:191元公积金月缴存额6458.4元。相比较2022年度月缴存额上限增加了365.76元。
公积金的缴纳方式为:
个人月缴存额=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月缴存额=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