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 2024-11-25 08:43 回复 赞(4) 1楼
1、什么都不用做,有账不怕算,原本这个绩效方案也是无效的,公司的一厢情愿而已,最后都会以拖欠工资赔偿的方式一分不少的补给员工。
2、处理不了,本来就是公司违法,员工不同意还想处理员工?
3、不需要,合同约定的薪酬金额与员工实发薪酬不一致的,以后者(金额大的)为准。
综上,公司的整体思路都是建立在违法的基础之上的,所以在这个基础上,员工完全可以什么都不做,只要正常出勤,不辞职,不犯大错,跟公司熬上几个月,无论公司在这期间怎么扣工资想办法,最后到了走法律程序的阶段,公司都是需要足额补齐这期间所有的员工工资并附带支付补偿金。所以这场闹剧必定都是公司一方100%输。
所以你看,很多公司就是想不开,算不明白最简单的经济账。认为解除合同支付几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自己亏了,于是想各种办法逼迫员工自己走。但实际上,员工只要维持劳动关系存续,出人不出工,跟公司干耗,每天打卡上班,基本上就可以一直处于带薪捣乱的状态。这样坚持几个月(视公司的忍耐程度而定),最后被公司以违法的方式辞退或者被迫接解除,那么拖欠的工资,补偿甚至赔偿一项都少不了,原本只需要支付补偿金就和平分手的事,现在拖几个月,影响工作,升级矛盾,最后又是工资,又是赔偿的,多给一大笔钱,这些还是在没有考虑到员工在干耗期间没有工伤,没有疾病,没有喜得贵子,员工手上也没有公司致命把柄的理想状态下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