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商投资企业人力资源法务全解应对新劳动法律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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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成功解决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务难题以及规避《劳动合同法》给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所带来的潜在法律风险的必备工具书。
如何签订劳动合同·操作方法与要诀、工资、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政策理解与应用、社会保险的劳动法适用·法律规定与实施办法、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企业减员指引、劳动争议的正确处理·处理程序与技巧、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等各地地方性法规·更具实务操作性。
[案例]:
法国阿尔法集团公司是一家零售超市集团公司,该公司2007年准备在中国设立一个采购办,联系和监督在华的供货商。由于从法国总部派员到中国采购,人力资本成本太高,于是阿尔法公司想在中国本土招聘员工,负责在中国的事务。但是阿尔法公司不太清楚中国政府对国外企业在华常驻机构招聘人员有无特殊限制或要求,因此就此事特意咨询中国律师,外国企业在华常驻机构如何雇佣人员?
[评析]:
本案主要涉及外国企业在华常驻机构如何雇佣人员的问题。由于外国企业在华常驻机构只是外国企业在华的一个办事机构,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组织,因此,其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招聘中国劳动者。根据《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以及各地方政府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规定,外国企业在华常驻机构欲在中国招聘中国员工的,应当委托当地外事服务单位或者中国政府指定的其他单位代为招聘,被雇用人员与外事服务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外事服务单位派遣至外国企业在华常驻机构工作。
1 法律法规链接
1.《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
第十一条常驻代表机构租用房屋、聘请工作人员,应当委托当地外事服务单位或者中国政府指定的其他单位办理。
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中国雇员的管理规定》:
第五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招聘中国雇员,必须委托外事服务单位办理,不得私自或者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招聘中国雇员。
3.《广东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中国雇员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中国雇员,必须委托涉外就业服务单位办理,不得私自或者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招聘中国雇员。
第十二条 中国雇员必须通过涉外就业单位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求职应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