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福建省灵活就业人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将在4433元至22164元之间,由本人自行申报缴费。这一调整是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13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的。如果国家出台新的规定,将按新规定要求执行。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4212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1060元。
缴费比例:个人20%
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月缴费基数为4433元
缴费比例:按10%比例由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