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全省参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4113元,上限为20564元。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4113
缴费基数下限:20564
缴费比例:个人8%,单位16%
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4113
缴费基数下限:20564
缴费比例:个人0.3%,单位0.7%
工伤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4113
缴费基数下限:20564
缴费比例:个人不缴,单位0.4%
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4113
缴费基数下限:20564
缴费比例:个人2%,单位8%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即月缴费基数在4113元至20564元之间,由缴费人员根据收入状况自主选择申报。
最高缴费:
每月为20564×20%=4112.8元/人
每年为20564×20%×12=49353.6元/人
最低缴费:
每月为4113×20%=822.6元/人
每年为4113×20%×12=9871.2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