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从2024年2月1日起,将全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90%进行联动调整,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区域由原来的四档调整为三档,分区域提高到1989元/月、1755元/月、1620元/月。
武汉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参保缴费1年以上;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所在单位已办理社保停保;
注:失业保险金领取月数计算公式:2N+1(N为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申领人需持有武汉市二代以上社会保障卡)
武汉失业保险金申领所需材料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申领失业保险金。
经办机构认定失业人员失业状态时,应通过内部经办信息系统比对及信息共享,核实用人单位已停止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即可确认,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武汉失业保险金申领渠道
线下申领: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相关待遇“一事联办”申请受理单》到失业保险参保关系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网上申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武汉人社等进行申报。
注:异地就业缴纳社保的失业人员,可以在最后参保地申请,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且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选择回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